是她_開拓了新的世界觀
木白編2020-10-10
「有人問我最高法院多少女性大法官才算夠,我說當9名大法官都是女性時。人們聽了很驚訝。但以往9名大法官長期都是男性時,卻沒有人認為這是問題。」
Ruth Bader Ginsburg (譯名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簡稱#RGB) 於2020年9月18日因病逝世,享壽87歲。她於1993年被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提名為最高法院大法官,是既Sandra Day O’Connor (譯名既珊卓拉·戴·歐康納) 後美國最高法院的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同時也是第一位猶太裔女性大法官。她一生致力於提倡性別平權 (婦女權、墮胎權)、同婚合法、種族問題等人權議題。
她是美國最高法院裡堅定且溫和的自由派法官,是制衡法院中保守派的力量,是社會邊緣群體最強悍的靠山,同時也是倡導女權的先鋒,為女性帶來翻轉性的改變,也給世界帶來了全然不同的思想邏輯。她仗義執言的鮮明個性,象徵著勇敢與無畏,人們稱她「聲明狼藉的金斯伯格」(The Notorious R.B.G)。電影《法律女王》(On the Basis of Sex) 以及紀錄片《RBG:不恐龍大法官》(RBG) 便是以她的故事翻拍。
在當年以男性為主的美國社會,甚至是法院都不承認「性別歧視」確實存在。
RBG無懼於外在不諒解的批評聲浪及眼光,開啟了為性別平權奮鬥的一生。她於1970年參與創辦法律雜誌《女權法律報導》,聚焦女性權益於雜誌中。在任教於哥倫比亞大學時撰寫了第一部有關性別歧視的法學案例書。她突破早年為男性訂製的法官袍一成不變的樣式,在胸前加上了蕾絲,是她非常為人熟悉的樣貌。
在她的法律生涯中,最著名的無非是1996年的維吉尼亞軍校一案 (United States v. Virginia),她指稱該校創校158年來只招收男性的規則是違憲的,雖然維吉尼亞州政府以他們有另設一所只招收女性的「女性領導學校」(VWIL) 作為抗議,RBG一語道破盲點:「另一所學校提供的資源,必然不會比維吉尼亞軍校多。」,她在判決書中也始終否決這種將女性置於不利地位的規則(差別待遇歧視),此案最終宣告違憲,是美國也是人類性別平等史上的一大里程碑。她告訴女性,原來女性可以不只是女性。
她為女權發聲,卻不只為女權辯護,她總是與平權同一陣線。另一個為人熟知的案件便是“Weinberger v. Wiesenfeld” 一案,她幫助一位單親父親成功爭取到政府的單親補助(當時只限女性申請),事實上,這也是一種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歧視並不只存在於女性。
看得見的或看不見的,RBG畢生為消弭性別歧視奮鬥,為世界上每一個生命的權力奮鬥,為「真正平等」的那天鋪路。她從不害怕說出個人觀點,提起的6次憲法訴訟案中贏了5件。從她經手的案子裡,我們可以看見,性別歧視下的受害者並非只有女性,父權主義的枷鎖套在全人類身上,無分性別,無一倖免。儘管RBG已遠離人世,她為人權挺身而出的精神會永遠鑄刻在人們心中,她的精神支持著所有人權運動者,給予著勇氣與希望。她的堅毅與才華,不僅僅為自身開闢康莊大道,更為人類社會劈了一條名為自由平等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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