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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倒數45天提名新任大法官適合嗎

老編2020-10-19

美國總統大選倒數36天,選民關注的焦點除了下一個四年美國將會由誰領導外,大法官的人事案也是眾多選民注意的重點,畢竟總統一任四年,而大法官卻能夠從上任後擔任職務直到去世,此刻任命的大法官將會在接下來數個總統任期中持續影響著美國。


9/18美國大法官「法律女王」金斯伯格不幸辭世,在許多自由派支持者們為這一刻傷感的同時,美國的大法官席次空缺也逐漸燃起硝煙。美國的大法官不同於台灣八年一任,是採終生制的,大法官的龐大影響力在美國近代幾個重要的政治事件中都可以看到,包括一談到墮胎議題就會談到的羅素韋德案、2015年美國全國同婚合法……因此僅有九席的大法官席位一直以來都是共和黨與民主黨得兵家必爭之地。

這次川普選擇補上金斯伯格席位的大法官是的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巴瑞特,年僅48歲的巴瑞特要是成功當上大法官,將成為美國史上最年輕的大法官。理所當然地,能夠成為川普與共和黨支持的人選,巴瑞特市一名不折不扣的保守派,在過去他也曾擔任「保守派戰鬥機」史卡利亞大法官的助理,甚至有人稱她為「女版史卡利亞」

如同過去許多的大法官人事案一樣,這一次依舊有著相當多的爭議正在上演,背後的原因很多,而每一層因素都讓這次的爭議變得更大,首先,因為此次大法官的空缺來自是日前去世的自由派大法官金斯伯格。

不同於川普上任後任命的第一位大法官是接替保守派大法官史卡利亞的名額、第二位是搖擺票的大法官甘迺迪,這次出現的缺額是百分之百的自由派席次。
倘若成功游川普任命,美國9席大法官的席次比例將由原本的保守派5席:自由派4席,變成保守派6席:自由派3席的右傾情形。

除了席次比例的問題外,「時間點」也是這次人事案的爭議所在,就在美國總統大選僅剩40天左右的情況下,川普政府依然要提名新任大法官,在過去類似的情形也曾在歐巴馬任內上演。

當時,保守派的大法官史卡利亞在2月去世,距離大選還剩下約9個月,歐巴馬選擇提名偏自由派的賈蘭德補上史卡利亞的空缺,但受到了共和黨的強烈阻擋最終無法成功,而史卡利亞的空缺最終也由川普提名的尼爾·戈薩奇補上。

四年後,類似的事件再一次上演,川普在大選前45天啟動了大法官任命的人事案,許多在四年前堅持「應該由新民意來決定新任大法官」的共和黨政客卻不顧吃相地支持川普「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而民主黨的政客們同樣也前後不一地做出了與四年前完全不同的表態與行動。

類似的「是否要依循憲政慣例」的事件經常在各個民主國家上演,倘若今天同樣的事件發生在台灣,作為一個公民你又會做何選擇呢?

對於這個問題,老編是站在支持選前提名的立場。總統依憲法賦予的權力執行提名不該被外在因素而左右,倘若剩下一個半月便不該提名,那麼為何任期剩下四年的總統就更有資格提名呢?假使今天我們在總統任期剩下一個月的時候要求停止行使他的職權,那麼下一次出現類似情形而總統任期是剩下兩個月,我們又該如何處理?憲法並沒有寫到總統的權力需要受任期的剩餘時間所影響,即將到來的新民意固然需要尊重,但是四年前的選舉結果就已賦予了現任執政者的權力,要求執政者停止行駛目前的權力是對將來民意與選舉結果的尊重,但這又何嘗不是對四年前的選舉結果的不尊重呢?兩相權衡下,老編選擇支持選前提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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