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能否由我決定?
方形編2020-11-16
波蘭近日因一起墮胎違憲案而造成民眾暴動,眼看世界各國其實都有其對於墮胎之法律規定。針對墮胎是否合法化之問題,國際上的反對方主要為宗教團體,手持生命派立場,而支持方則從女權及醫療安全方面切入。近年部分國家已逐漸放寬標準如南韓已於今年通過墮胎合法化,部分國家則是加強了對於墮胎之限制如美國的心跳法案。
根據波蘭先前的法令,只允許在以下情況墮胎:一、因性侵或亂倫而懷孕 二、對孕婦造成生命危險 三、胎兒畸形等情況。然而,在2020年10月22日,波蘭最高法院裁決過往允許第三項胎兒先天缺陷而墮胎違憲,此項裁決激起了波蘭大批民眾的憤怒,紛紛走上街頭進行示威抗爭。
各國對於墮胎在法律上大致上可分為三種程度的限制。
一、完全禁止
多數中南美洲國家仍嚴明禁止墮胎,如海地、宏都拉斯等。而亞洲國家則有菲律賓、帛琉等。馬爾他是歐盟中唯一完全禁止墮胎的國家,且立法嚴懲墮胎之民眾。
二、允許在母親的生命出現危險時可以墮胎
包含西亞國家如伊拉克、敘利亞等以及非洲國家如象牙海岸、南蘇丹等。亞洲國家則有孟加拉、緬甸等。近年部分國家正逐漸放寬對於墮胎之限制。
三、近乎合法化
多數歐美國家有較大墮胎自由,波蘭則是其中規定最嚴格之國家。
事實上,相比波蘭對於墮胎更加制約,韓國則於今年成功將墮胎合法化。早在2017年南韓民眾便已連署了逾23萬人期望墮胎的合法化,不過當時政府卻只給出了會對此議題研究的回應,隨著近年大眾對其的更加關注,尤其是年輕族群,終於於今年4月南韓憲法法院認為先前關於墮胎法令「侵犯婦女自由選擇權利」,裁定違憲,撤銷了66年來的禁令(先前禁止婦女於非強暴、亂倫或危及生命情況下墮胎)。
對於支持墮胎與否經常導致兩方的對立。
反對方主要為宗教團體,幾乎所有宗教皆反對墮胎,他們視墮胎為違反教規之罪惡,這也是虔誠信仰天主教的中南美洲成為世界對墮胎最為嚴格禁止地區的原因,宗教持「生命派」立場,認為胚胎同為人類,擁有同等權利和尊嚴,若墮胎便是謀殺。更有人認為即使是強暴或亂倫的情況下仍禁止墮胎,因為那仍是一條無辜的人命。
支持方主要有女權和醫學兩方。根據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保障婦女健康權與身體、生育自主權,因此是否懷孕、墮胎應屬於婦女對身體與聲譽的自由選擇權,此外,女權團體表示,若墮胎非法化,將會促使婦女訴諸不安全之非法墮胎,大幅增加手術併發症、感染及死亡的可能性,且無法墮胎的婦女被迫生下孩子,往後不一定有能力支付龐大照顧費用。而醫生則較為支持尊重婦女自主權,且他們認為合法化的墮胎能讓婦女享受較佳醫療資源,降低手術過程風險。
至今,墮胎議題仍在延燒,部分國家如韓國已逐漸將墮胎合法化,也有部分國家對於墮胎實行了更加嚴格的法律如美國的心跳法案,如果是你,你會支持墮胎嗎?
圖片來源: https://reurl.cc/Z7MApV